提单背书
2011-04-23 19:04:15
产品简介
进口商在我行开立的信用证中规定的运输单据做成我行抬头,则需要由我行对正本运输单据进行背书授权,进口商方可提取货物。
产品功能特点
通过我行为进口商办理信用证项下提单背书业务,使进口商得以向船公司提取货物,尽早销售或安排生产。
产品使用说明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5.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提交材料
贵公司需向工商银行提供以下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提单背书申请书;
2.进口信用证项下正本提单或进口信用证项下空运单据正本/复印件;
3.进口信用证下商业发票副本或复印件;
4.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贵公司办理提单背书后,无论寄来的单据是否存在不符点,均不能要求拒付,须及时办理付款或承兑手续。
产品适用企业类型
1.进口商须在我行评定信用等级并核有授信额度;
2.当进口商收到以我行为抬头的信用证项下运输单据时。
办理机构部门及联系电话
瑞丰银行国际业务部0575-84788356,0575-81105367